種幼鴿保留、淘汰標準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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種幼鴿保留、淘汰標準
種鴿的保留標準:種鴿的後代經過比賽檢驗,遺傳穩定、融合性好、品系血脈清晰,首留回血、次留賽績。寧可留一隻年齡大的血統清晰來路明白的,決不留不知道根底的。

種鴿的淘汰:
1、不同鴿種多次配對所出子代賽績仍差的;
2、無精或育雛不佳的;
3、有賽績但在育種上空置的;
4、作過橋又長期不用的;
5、生理機能明顯老化的;
6、遠離主血脈的;
7、他人作出成績,自己選配子代賽績差的;
8、天落鳥、饋贈鳥、好看不中用的;
9、與育雛競翔目標不一致的;
10、自己不喜歡的;
11、種鴿肉質(筋肉)不好缺乏彈性的;
12、長期水便的。

幼雛的淘汰:
1、破殼困難,破口不規則的;
2、五日頭不能立,七日帶環會脫落的;
3、二周不能辨別羽色,羽毛沒有遮蓋全身;三周肩部裸露,腋下皮膚袒露的;
4、三周不會啄食,下巢三日,體力明顯衰退的;
5、滿月後不能飛上棲架,一個半月不能外出飛的;
6、鴿蛋粗糙,無光澤、同窩蛋大小相差較大的;
7、出窩免疫後連續水便不能自愈的;
8、幼鴿要淘汰那些骨架鬆軟、羽毛質粗、腰間薄而無力的鴿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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